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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闻叙当然不是瞎子,相反,他的眼睛不仅看得很清楚,还没有读书人用眼过度造成的“短视”,可很多时候,他的眼睛却还不如一个瞎子。
至少瞎子可以光明正大地不认得任何人,可他却不可以,因为他是个视力正常的人,但偏偏他就是记不住任何人的长相。
如果他是王侯将相,自然可以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行事,可偏偏他出身鄙陋,若不是有幸被老秀才收养,他或许还是街头那个随时会冻死于寒风中的弃儿。
没错,闻叙曾经是个无名无姓的乞儿。
说实话,乞丐特别是小乞丐的生活是非常困顿的,所以乞丐不会换衣服,也不会怎么洗脸,小闻叙是可以轻而易举认出每一个同伴的。
如果他安于这样的生活,认不清长相对他而言无伤大雅。
可他并不甘于只做一个小乞丐,所以在打听到闻老秀才准备收养一个聪慧的养子后,他想尽了办法去偶遇去表现,所幸他似乎真的很有天赋,老秀才没过多久就收养了他,并为他取名为闻叙,他也从一介乞儿变成了秀才之子。
但同时,他也知道了老秀才收养他的原因,一是因为老秀才无妻无子,需要一个儿子摔盆送终,二来便是因老秀才对于科举的执念。
换句话说,老秀才自觉科举无望,所以把希望寄托在了养子身上。
但闻叙并不觉得读书很苦,相反他其实蛮喜欢读书的,因为他读多少书就都会记在脑子里,不论过多久他都记得,可与人交际就不同了,他依旧记不清任何人的长相。
闻叙是个聪明人,他非常努力地隐瞒这一点,并且做得非常成功,哪怕是他的书童,也只是认为自家相公读书太用功,有时候不太记得人。
老秀才呢,他只关心闻叙的学业,再者认不清人脸这种病症简直闻所未闻,他当然也不会多想。
闻叙的日子就安稳了下来,他一步步按照老秀才的期望,从童生考到秀才,又在十八岁这年有了举人功名,成了碧洲郡最年轻的举人老爷。
闻家的破烂门槛,都要被富商巨贾的礼物踏平了,闻老秀才更是高兴得语无伦次,又说是苍天有眼,又说要祷告先祖,反倒是闻叙本人,对此非常平静。
但别人见他如此气定神闲,又夸他定性非凡、将来必成大才,闻老秀才就更高兴了,本来病得挺厉害,这会儿都能下地走路了。
可这阵风头过去,闻老秀才的身体又不好起来,甚至很快就病入膏肓了。
闻叙至今还记得养父临死前的模样,说实话老人临死前模样都不太好看,但好在他认不清长相,所以只记得养父瘦成了一把干柴的骨头,褐色的皮肤紧紧包裹着,里面藏着一个已经衰老的灵魂。
他原本以为,他们父子间不会有很多温情,但闻叙没想到的是,养父临终前居然跟他说,如果不想要继续科举,就停止吧,从前是他太过执念,才会那么严苛,等他死后,可自行择选人生志向,无需考虑旁人的想法。
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闻叙当然听过这句话,可看着已经死去的养父,他心里除了空了一大块,并没有其他任何的感觉。
其实他很想告诉养父,自己并不厌恶读书,也并不厌恶严苛,他只是apapaphellipapapaphellip可能他就是个怪胎吧,所以刚出生亲生父母就丢弃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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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叙按照养父的意愿,将他入土为安,他也在坟前结庐三年为其守孝。
这三年,他谁也没见,就连书童都遣走了。
他每日读书,累了就在山中走走,甚至还种了一小块菜地,若不是县老爷派人过来问他今年是否入京赶考,他都快忘了自己还是个举人了。
闻叙对着老秀才的坟墓思索半天,当即就决定出去见见世面。
他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付出了这么多努力,哪怕无法金榜题名,也该出去见见广阔天地,闻叙觉得自己是时候走出碧洲郡了。
毕竟,他早就不是那个任人欺凌的街头乞儿了。
闻叙自认做好了完全的准备,事实上因为眼睛上的小毛病,他非常喜欢“谋定而后动”,就像他认不清别人的脸,他就去观察别人的穿衣习惯、走路姿势、说话声音、个人口癖等等,这虽然很麻烦,但确实是他一直以来在做的事情。
三年过去,他或许有些生疏,但……也不至于生疏至此啊。
闻叙可以非常笃定,面前的这三个人,他一个都见过,可就是这样的三个人,在他入京不久后,追杀了他整整七天七夜。
就在刚才,闻叙的胸口被人砍了一刀,手臂也向外翻折,他的血落在尘土上,很快隐没于无形,他知道,自己跑不掉了。
极速的失血让他眼前发晕,面前的三个人都要晃成九个人了,他使劲摇了摇头,可依旧收效甚微。闻叙扶着肩膀,半靠在崖边的巨石上,只能眼睁睁看着三人步步迫近。
“跑啊,怎么不跑了?”
闻叙心想,我倒是想跑啊,可实在是跑不动了,便开口:“至少,让我当个明白鬼吧。”
“小子,要怪就怪你生错了面孔,下次记得投个好胎吧。”
来人显然深谙迟则生变的道理,再者这滑不留手的书生鬼得很,明明武艺粗浅,却溜了他们三个整整七日,这事若是传出去,他们干脆回老家种田算了。
钢刀举起,闪出凛冽的刀光,闻叙只觉得眼前一闪,耳边忽然响起了老秀才临死前的话,所以他的人生究竟是为了做什么呢?
是读许多书讨老秀才欢心,却被告知其实不读也可以。
是好不容易读了这么多书,却在踏入京城时被莫名其妙地追杀。
还是说他本就不该挣扎,应当做个乖巧的乞儿?
不——
闻叙感觉到了逼近的罡风,这一刻他无限接近死亡,又迸发出了无限的求生欲望,他想,再赌最后一次吧。
他宁可掉下悬崖摔死,也不想死在这三个人手上。
适时,忽然有一阵妖风从山谷之下卷了上来,闻叙已经忘了身上的伤
痛,他拼命奔到崖边,钢刀已经迫到了他的背部,他甚至能想象到刀尖刺入他身体的过程,然后下一刻——
他被风卷起,然后落入深崖。
除了地上密集的血点,再没有任何他存在过的痕迹。
“老大,现在怎么办?”
“下去找啊,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这件事办不好,你我都得死!”
“可可可是老大,这底下是死人林啊,那个大名鼎鼎只进不出的死人林,从来没有人从里面走出来过!”
老大一听,登时脸色大变,不过很快又恢复冷面:“既是死人林,倒也得宜,等下我们在林外守上三日,他若不出来,多半便是死在里面了。”
况且按照这小子的伤势,若无人救治,绝活不过今夜。
但不知为何,老大的心里一突,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这书生当真是邪得很。

新禄四八五年,又到了修仙界六年一度纳新的日子,卞春舟早早就到了雍璐山脉报名。作为天下五宗之一,雍璐山位于雍璐山脉的最深处,也是天下五宗之中招收新弟子数量最少的。
卞春舟不贪心,只要能成为外门弟子,他这次就算是不虚此行。
“对牌拿好,三日后到阵法中心集合参加初试,过时不候。”
卞春舟自小心拿好,三日后一早就去了阵法中心排队,到的时候天还蒙蒙亮,门口却已经大排长龙,多是像他这样有些练气基础却还未真正入道的人,当然也有修仙世家子弟,腰间不仅佩了储物袋,手里还都拿着法器。
卞春舟看得眼热不已,默默收回了发红的眼睛。
哎,他什么时候也能过上这种好日子啊,散修果然没混头,想他好好一个985在校脆皮大学生,还没毕业走上人生巅峰呢,就嘎嘣一下穿来了修仙界。
没有惊世的天赋家世,也没有什么苦大仇深的穿书奇缘,有的只是茅屋一间、灵石几颗,散修亲爹早早陨落,他搜集了好半天衡泽大陆的信息,最后选择了雍璐山。
所以,拜托拜托啦,这次考的一定要会!就算不会,也能蒙对!
抱着这种乐观的心态,卞春舟交了对牌,然后到了初试中转区,进去后他才知道,雍璐山的初试考试是将考生投放到一处密林秘境中,考生带出的灵植越多,品阶越高,则考中的几率越高。
换句话说,他们是群免费挖草的,并且还挖得心甘情愿、迫不及待。
卞春舟:6。
等待传送的空隙,卞春舟又检查了一遍自己身上的家当,一柄低品阶的宝剑,是从亲爹那里继承来的,而荷包里,是用他的全部家当买的回血丹和补气丹,当然是最低阶那种,但哪怕是低阶,也已经足够他使用了。
卞春舟心里有些忐忑,甚至有种再次奔赴高考考场的错觉,但当他经过阵法传输安稳落地后,他就……根本没心思七想八想了。
因为他刚一落地,就被一个人砸中了,好家伙,要不是他好歹是个炼气期,恐怕现在他已经二次噶了。
“喂——你这个人怎么这么没公德心,往别人身上砸是几个意思!你说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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