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奴骨(其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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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的冬天很冷,像是要把人的灵魂都冻僵。

陈宝福的父亲终究是没能熬得过严冬,就这样走了,临死都没能合上眼儿。

陈宝福知道这是因为什么,他的父亲蒙了冤屈。

但他也知道母亲为什么要拦着自己。

民不与官斗,她一个裹了小脚的妇道人家,不能同时失去丈夫和儿子。

陈宝福可以不管别的,但他不能不管娘,娘是他的软肋。

但饶是如此,他娘也没能挺到开春,随他的父亲一道走了,把他撂在了人间。

陈宝福的娘除了忧思过度,还死于饥饿。

饥饿是最难忍受的痛苦之一,明明手脚冰凉,体内却像是被灼烧一样,一点点的把自己燃烧殆尽。

…………

爹死了,娘死了,但陈宝福活到了开春,他变得更加沉默寡言了,脑后的骨头发疯似的长,已经快要遮掩不住,他常常一个人不吭气的跟那田地死磕,似乎想要把全身的脾气都丢进锄头里,砸进地里。

人活着要吃粮,想要粮得耕地,地就是人的命。

但总有人想要别人的命。

那日该到播种的时候,一群人闹闹哄哄的挤进了陈宝福的家中,像是捧着圣旨一样的,拿着一个丈量本子。

“陈宝福,你要怎的?凭什么要种老子的地!”那人大声开口斥骂着,面部狰狞。

“我哪里种了你的地?便来这里糟践人!你说,你说,我哪里种了你的地!”陈宝福委屈的辩解着。

“你深耕时就把我家的地翻了!你不知道?你家都没人了,这地早就被重划了,现在从柿树旁那是我的地,瞧瞧,这丈量本子上写的一清二楚,”那人翻着老大的白眼儿,生怕周围人听不见似的,“你这白种了我的地,我也不叫你吃官司,省得叫旁人说我欺负你,赔我十斤二十斤谷子就行,老子不嫌弃。”

陈宝福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自他出生以来,他家就种那片地,他闭着眼睛都能摸清那块地,但今天却有人告诉他,他不仅不能种他自家租地,还得赔给人家钱!

这是什么他妈的道理?

陈宝福实在是受不得这委屈了,他只觉得眼前一个个人的面目都变的如此狰狞。

他发疯一样嘶吼着冲上去,不顾一切的想用拳头狠狠揍那人一顿。

但他势单力薄,又好久没吃顿饱饭,哪是那群人的对手?

叫人家囫囵一顿了教训,扔在地上,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家最后那点粮食也叫人家拿走。

…………

当晚,陈宝福坐在曾经自家的地头上,一遍一遍的摸着脑后的骨头。

他受了委屈。

他家的地以后是人家的了,那丈量本子上扭曲的文字,好像杀死了耕地几十年的他。

他在这块他生活了几十年的土地上待了好久好久,他在想什么?春寒料峭,悲呛的气氛足够杀人。

他不明白,往日笑着打招呼的邻居今日是怎么了,气冲冲闯进屋来好像要把这本就老旧的小房拆碎,那记录在本上的数字无论是真假已是无所谓了……

他当然明白,那些邻居无非是用那泛着毛边的本子把他的尊严压的低一点,更低一点。

这一切的一切都憋在他的心里,他想要张嘴痛骂,骂着不公的世道,骂那仗势的奴才,骂那无德的乡邻!

但是谩骂终究是换不来银钱,他现在没了爹娘,也没了粮,为了不被饿死,陈宝福卖身为了奴……





白纸黑字,契约一划,从此自由身不复,往来造化命不全。

…………

与人为奴的日子是看不见丁点希望的。

陈宝福被卖到的深宅大院中所体会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原来那些奴仆,也是要划分为三六九等的。

最高级的奴婢,是能和主人说得上话的,不仅能有主人家赐下的绫罗绸缎彰显恩德,甚至还能管理他们这些低等奴才。

而最低等的奴才,便是他这种卖身为奴的苦力,受到再大的屈辱也无处伸张。

陈宝福被分到了马厩做仆役,每日天不亮,就要闻鸡鸣而起,拌草料喂马,忍着恶臭给马刷毛,把马粪铲起,一桶桶挑到外面去。

他的汗水如同开了闸一样不停的挥洒,这其中,他最不愿做的,便是搅拌马要吃的草料,一桶桶的草料搅拌下去,给他的手上划出一道道的血痕,简直如同刀割,叫他难以忍受。

足足忙碌到日落西山,他才能带着一身的疲惫,领到几個干硬的馍,寥以充饥。

然而,这还不是最可怕的!

管理他们这些仆役的管事,最喜欢变着法子折磨人。

会在半夜把他从床上硬揪起来,扫痰盂,倒夜香,清理茅坑。

若是工作做得好,他便拿去向主人邀功,若是做的不好,便拿鞭子抽打。

陈宝福只觉得自己已经变成了与奴才做奴才的奴才!每日如同生活在地狱里一般。

起初他还心存侥幸,想着自己任劳任怨,总能够攒够钱给自己赎身,重新做回自由人。

但渐渐的,他开始变了,他变的麻木迟钝了,眼神中也变得黯淡浑浊。

他已经习惯了这种受人差遣的日子,接受了自己成为奴仆的事实。

为了每日能多吃上几口馍,他也开始学着昔日他看不起的那些油滑的奴仆,开始唯唯诺诺,为了少挨几顿鞭子,跪下磕头,也开始成为家常便饭。

不知不觉中,他似乎被同化成了这深宅大院的一部分,他甚至快有点回忆不起来当年作为自由人时候的感受。

曾经的满心愤懑,对命运不公的怨恨,也在日复一日的辛勤劳作下被消磨殆尽。

……

不知道过去多长时间,大概有好几年吧。

这日,陈宝福在照常清理马厩,那马槽上的苔藓异常顽固,他趴伏在上面,用力的刷洗着。

至于那恶臭的味道,他早就忽略了,大概是习惯了吧。

下一刻,陈宝福一抬头,却和一个约莫十二三岁的少年郎对了个正着。

陈宝福刚刚要直起的腰又猛的弯下,把头死死点在地上,不敢抬头看,生怕有所僭越。

那少年生的贵气,唇红齿白,身着金玉,却趴在地上,丝毫不在乎弄脏了华贵的衣物。

“那汉子,抬起头来,本少爷有事问你。”少年郎的声音清脆,“这院里可有好蛐蛐儿?”

陈宝福缓缓抬起头,小心翼翼的看着这少爷,不知道是麻木还是怎的,整个人都怔了一瞬。

随即,陈宝福突然一激灵,他猛然意识到这似乎是个机会,他狠狠的把头砸进地里,用平生最快的速度,从嘴边遛出了那句话。

“少爷,俺能抓好蛐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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