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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睡梦中的窦宝被一阵肉包子的香气唤醒,他睁开眼睛,看到张爱华正在将热气腾腾的包子放在房间的书桌上。 张爱华一脸关爱地转向他:“豆包,身体好点了吧。你爸刚蒸好的包子,你先吃点垫垫,一会儿等你最喜欢的皮蛋瘦肉粥好了,我给你送上来。”说完,她转身下楼。 窦宝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涌上一股暖流。在前世,由于家庭条件和孩子多,父母基本都是散养态度,到饭点就来吃饭,不吃饭就饿着,没人宠溺、惯着,更别说有人把饭端到面前。这一世,他终于亲身体验到了独生子女受到的宠溺。 打开笼屉,只见里面摆放着十个大小整齐、色白面柔的肉包子。每个包子都是手掌大小,褶花均称。 窦宝忍不住拿起一个咬上一口,包感柔软,油水十足,鲜香不腻。前世在马来国也经常可以吃到包子,但这样色香味美的美味还真是第一次吃到。 窦宝脑海里《彩蝶舞夏》的背景乐再次响起: “精选豫省永城中筋面粉,将酵面团和水面团合揉成的半发面团,口感软硬适中。馅料中的猪肉肥3瘦7,加入生姜水去腥,并加入酱排骨汤提味,所以油水十足,鲜香不腻。” 还没等他仔细思考,身体就不受控制地将五笼包子吃了个底朝天。张爱华又端上来一陶瓷盆刚煮好的皮蛋瘦肉粥,配了一个青花瓷碗和一个汤勺。 窦宝一开始对这种咸口粥有些拒绝,但一口下去,就被这种咸香粘稠、滑嫩爽口的口感征服了。 他的脑海里再次闪出熟悉的背景乐: “精心选用产自东北的珍珠米,淘净后加少量香油和盐腌制半小时,猪腱肉沸水去腥,抹盐后冻12小时,煮水加姜片加猪肉。” “沸腾后加米和一半已经捣碎的皮蛋,大火煮20分钟后,小火煮2个小时,将猪肉取出撕成丝状,再加入剩下一半的皮蛋一同下锅煮半小时,这样使得煮出来的粥香浓弹滑,口感极佳。” 窦宝一边喝粥一边思量,这脑海里浮现出的难道是美食的制作方法和品评结果? 这应该是这具身体原先主人窦宝对食物自然产生的品鉴和分析是这具身体吃到食物后自然而然的条件反射。 或许“美食综合症”并不是一种病而是窦宝天生具有的天赋。 不知不觉,一盆粥喝的也是一滴不剩。 看着桌面上的一片狼藉,窦宝心中涌起了一阵莫名的满足感,嘴角不自觉挂起微笑,心中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愉悦感。 张爱华过来看到窦宝嘴角露出的微笑,非常满意的收拾桌子,然后就下楼忙活去了。 等到张爱华下楼,窦宝这才发现自己不自觉之间已经吃下了50个包子和一大陶瓷盆的瘦肉粥。 “这是要把孩子当猪养呀!”他不禁心里吐槽。 刚才闪现出来的制作方法是什么鬼?是天赋还是记忆?信息准确度怎样?窦宝一时也搞不明白。 看到桌子上放着几块金丝猴奶糖,他试着顺手取出一块放入口中,想试着看能否还会闪现出制作方法,等了半天,糖都吃完了,脑海里也没有闪现出像刚才那样的念想。 可能是前世窦宝比较熟悉家里父母制作的食物,所以才能想到制作方法。 正在思考中,突然楼下传来张爱华的声音:“豆包,豆包,富贵来找你。” 窦宝想到日记里曾经提到过富贵,富贵全名贾富贵,是窦宝的初中校友,虽然实际年龄比窦宝小1岁,两人却是最好的朋友。 “宝哥,你在这里猫着呢?”正在愣神的时候,感到肩膀一沉,一双胖乎乎的手从后面搂住了窦宝的脖子。 窦宝回头,就看到一个小胖子,一脸嬉皮笑脸的看着自己,他上身穿白领短袖,下身穿着蓝色的短裤,戴着一副圆圆的黑框眼镜,圆嘟嘟的脸蛋上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他的个子稍微矮点,1米6左右,身材就像小一号的窦宝。 “宝哥,昨天去看现场比赛,龙轩大大是不是超级帅的。快给我说说。”富贵一边搂着窦宝的脖子,一边急切的询问。 “昨天的比赛?”窦宝一脸茫然。之前的窦宝应该是去看比赛了,那是自己重生之前的事情,自己可是一点记忆也没有。 穿越的事情,如果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还可能会被人当成精神有问题。 “昨天我掉进下水道,后来就失忆了。”略微思索后,窦宝只得说自己失忆了。 面对这样一位和自己玩了多年的挚友,拿失忆当做借口就可以很合理的解释自己现在的很多问题。 “掉进下水道?失忆?”富贵看着窦宝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是一个年久破损的窨井盖,我踩上去后就破了,后来我就掉进去了。这是警察推理出来的。”窦宝进一步解释说。 富贵连忙上前查看窦宝身上的伤势,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透明的手套,看上去十分专业。 “我看你的伤,像是被人打的,特别是背上和腿上的伤。你看这淤青呀,可不像是摔的。再说你头上也没有伤呀,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富贵仔细观察了一下窦宝的伤势,然后用手推了推眼镜,眼神里充满智慧,突然有种柯南附体的感觉。 “我真的记不清了。”窦宝是真的不清楚。 “嗯,有一种病叫做选择性失忆,就是在遇到严重的惊吓之后,突然短暂性的失去了记忆的一种症状。这种病其实是大脑的应急保护,你可能是因为这样才失忆的。”富贵沉思了一会儿说道,他的脑袋里似乎装了一本百科全书,啥都知道。 “我掉进窨井里,差点死。”窦宝提醒富贵。 “哦,应该就是这样,你由于受了惊吓所以导致大脑充血,压迫神经导致选择性失忆。你昨天是不是和小诗姐一起去看的比赛?”富贵脱去手套,从口袋里拿出一部手机。 “这样吧,我联系小诗姐,看她是不是知道些什么?”富贵拨打了一个号码。 在短暂的嘟嘟音之后,电话接通了。 “小诗姐,猜出来我是谁没?你真是蕙质兰心、冰雪聪明,一听就听出来了。我和宝哥在一起呢……”富贵一口一个姐,脸上笑的像朵花,以一种非常亲切的语气和对面的女生打着电话。 窦宝非常笃定的认为,如果是在前世,富贵绝对是置业经纪人的最佳人选。 没一会儿,富贵打完了电话,他转身坐在床上。眼直勾勾的看着窦宝说道: “宝哥,你昨天根本没有去看比赛,小诗姐说你昨天上午非常慌张的给了她两张票,然后你就走了。她怎么叫你也叫不停你。她后来给你打电话你也没有接。” “小诗姐现在在佳华羽毛球馆练球,让我们过去找她,她中午要请我们吃大餐。”说起要请吃大餐的时候,原本一本正经的富贵突然又换回了吃货的模样。 马小诗和贾富贵都是窦宝这世最好的朋友,在窦宝的日记里,马小诗是窦宝小学六年和初中2年的同班同学。 而富贵则是因为来到“一家人餐厅”连续吃了一个月的铁锅炖大鹅才和窦宝相识的,后来两人居然还成了初中校友。 富贵和窦宝两人有着共同的爱好,那就是美食。除了美食,富贵还喜欢悬疑和推理。 而马小诗喜欢音乐,三人共同的爱好就是羽毛球。只不过富贵是喜欢看球和研究羽毛球,小诗是喜欢打羽毛球,而窦宝则是喜欢羽毛球的一切。 窦宝对于这世的朋友,有一种莫名的好感,就像见到富贵,他就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这应该是缘于身体原主人窦宝的情感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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