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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余暮往前走了两步,但没有太靠近,她觉得现在的画面很美好,只想静静地欣赏一下。

就在余暮觉得停留的时间已经够长了,准备离开之际,女孩突然被一只流浪猫给咬了。

“你没事吧,”不知为何,余暮开始观察女孩时身上就酝酿着一股暖流,在此刻喷涌而出,贯穿回流到每一根筋脉,她连忙冲到女孩面前,“要去医院吗?”

那两只猫被余暮地动静吓得逃窜进黑夜,女孩有些错愕地抬起头,迎上余暮,“我…我没事。”

挡在身后的灯光将余暮的发丝钩织出灼耀的轮廓,担忧从那一双满含深情的桃花眼中流出,盯着微微发红的鼻尖和上唇,女孩似乎咽了咽口水。

余暮的注意力也同样集中在女孩的面部,这是她第一次看见挑不出任何瑕疵的脸,五官精致到像被计算过一样,排布比例更是恰到好处,尤其是软组织的存在,使整张脸生动立体,让人不得不信眼前不是虚幻。

“你…你好漂亮。”女孩的双眼很亮,像阳光下飞溅的水花。

“你也是。”余暮呆滞地回答,此刻她的大脑开启了清理模式,正在忙碌中。

“你的手?”余暮反应过来,看向女孩被咬的那只手,竟然没有任何伤口,和脸一样的完美。

女孩也看了眼自己的手,炫耀似地在余暮眼前晃了晃,“我没事,你呢?余暮。”

余暮被惊得后退了半步,“你…你…”

女孩扬起脸,露出天使般的笑容,“我是流魂,叔爻。”

流魂?流魂!

流魂怎么会出现在这!

2

在炢灵的四大家族里,掌管文书史册的陈家,向来不参与斗争,只是适当做做样子,所以幼时余暮最喜欢去陈家拜访,常常一待就是一整天。

到目前为止,陈伦是陈家明面上的当家人,但他哥哥陈仲才是真正管理家族的人。陈伦高出余暮一个辈分,但却长得十分年轻,他喜欢到处游玩,余暮很少见到他。陈仲比陈伦大二十岁,俨然一副老人模样,花白且长的胡子是他最大的标志。

余暮喜欢去他们家不仅是因为可以翻阅那些典籍,更重要的是,陈仲擅长酿酒,他年轻时独创的月下霜在炢灵极其畅销,甚至很多川雍人不远路途前来购买,后来他把自己的宅子的地下挖通,摆满月下霜的酒坛后,就再也不酿了。

喝一次少一坛,但陈仲总是很慷慨地请余暮喝酒,跟她讲一些过去的故事。流魂,以及其能量与真正的作用,都是从陈仲那里听来的。

但余暮从来没见过,或者说,除了陈仲,她从未在炢灵任何其他人嘴里听到过这两个字。这么多年过去了,虽然余暮每年都会回炢灵,但她觉得自己已经渐渐远离了那个地方,怎么会在a市遇到流魂呢。

可刚才那种感觉,就是真实存在的,余暮相信身体的反应,所以眼前这个叫叔爻的女孩,并没有骗自己,她就是流魂。

3

坐在回家的路上,叔爻满脑子都长凌微微摇头那两下,她感觉自己要被逼疯了,为什么,为什么一直执着于这样无意义的事呢?

在某个路口的红灯前,叔爻用力敲了敲脑袋,希望能把长凌赶出去,突然,车窗外一个纤细的身影吸引住叔爻的目光,虽然只有背影,但仅凭这宿命般的作用力,叔爻知道她是谁,有且仅有这么一个人,炢灵的余暮。

叔爻记得这个孩子刚出生时,自己偷偷去炢灵看过,是余家的,那就不需要担心什么,如此高的天赋定会得到很好的培养,临走时叔爻还特地传送了些灵气给余暮,当作贺礼。

只是叔爻没料到,余暮竟然一心想离开炢灵,纵使有极高的天赋,她也从不展露,所以需要出风头的事情都让那个笨蛋哥哥去做,她素来乖乖听话当个花瓶大小姐。

后来在霢霂神殿的半山腰碰见长凌后,叔爻就没有操心过别人的事了。

不行,我怎么又想到了长凌。

为了遇上余暮,叔爻立即叫停正在高速行驶的长枫自己要下车。叔爻用尽百般理由长枫才答应,他现在心情很低落,当然也看得出叔爻最近确实有些不对劲,后座这俩孩子待在一起根本没有良性循环,唉。

好在这里离家也不算远,长枫虽然同意但还是要求叔爻手机时刻保持在线状态,且23:30之前必须到家。

叔爻满意地下了车,环顾四周,最后看上了教堂前的空地,便在这里等待余暮的到来。

4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良久,余暮才缓过来,与叔爻并排坐下,问道。

“我在这等你。”

“等我?”余暮对这个答案很震惊。

“我觉得你看起来不太开心。”

“还好啦,怎么可能事事顺心。”余暮苦笑道,“你呢,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子?”

“我也想来体验一下人类的生活。”

“感觉如何?”

“说不上来,挺累的。”叔爻转过头看向余暮,眼神有些复杂。

余暮没说话,只是笑笑,这个世界是怎么做到让每个人都活得这么累的呢?现在连不是人的也这么觉得,等回到clise余暮一定要去采访下ai的感受。

叔爻拿出手机扫了眼时间,对余暮说,“现在也不早了,你要跟我回家吗?”说罢,她就站起身面向余暮,伸出一只手。

余暮说不上来,从第一眼起她就很喜欢叔爻,无论是说话的语气还是行为举止,总是带有一股希望的气息,勾起心中某些情绪。

“好啊,那就麻烦了。”

余暮伸出左手,中指和无名指轻落在叔爻的掌心,叔爻缓缓扣住余暮,二人同时发力,如同两只蝴蝶交错振翅般在夜色下踏上归途。

虽是仲夏,但余暮并未感到燥热,反而是前所未有的宁静,她的心像一片树叶停泊在湖面,没有波浪。

“我很喜欢手牵手散步。”

不知走到了哪,叔爻说出这么一句话。

余暮侧过脸看了看对方微微扬起的嘴角,应道,“我也是。”

5

长枫走后,宋惜尘就执意要请还在场的所有人吃饭,许上熙却因为明明说好是自己请客而跟他理论起来。

谢萦才不会给宋惜尘好脸子看,她早就跟长凌商量过了,先在a市玩两天,所以趁着宋惜尘和许上熙吵架她就和ab一起开溜了。

炸毛对宋惜尘是无仇无怨的,而且在它的映像里一直以为长凌跟宋惜尘的关系还挺好,所以它对于吃饭这件事当然非常高兴。

江朔就是宋惜尘叫来的,反正宋惜尘就是他的老板,这么多年里,他对宋惜尘可谓是言听计从,让他往西决不往东,当然仅限上班时间。

至于向也,宋惜尘简直就是他的亲爹,不过这位也是个小白眼狼罢了。

向子期跟clise当年好到就快能穿同一条裤子了,加上同为中国人,向子期在宋惜尘年幼时就对他多加照顾,以至于后来宋惜尘对其唯一的儿子向也施与同技。

向也才八个月大时,向子期就因意外去世了,他母亲是个很神秘的人,宋惜尘只见过她一面——向也其被带到clise。那时向也才四岁,路都走得不太稳,整日以泪洗面,哇哇大哭,宋惜尘就尽量陪着他,带他玩。但随着肩上的任务越来越多,向也也慢慢长大,宋惜尘只好将他安排在赫彼柯林这个最安全的街区,在休息的时候常带他出来玩。

宋惜尘对向也的好他心里都知道,如若没有宋惜尘在背后护着他,他不知道早死在哪了。但是向也并没有多么感恩,他甚至觉得理所应当,反正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爱我的人,这个人对自己好安得是什么心谁又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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