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章 陈王总暴怒(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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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风不管外界风雨,拱手对先生说道:“先生,他们带来的礼物都在山下,要怎么处理?”

“你在山脚多添几件屋子,把那些黄金美玉之类的,统计一下重量,数目,然后都收进去。

布帛之类的,差人拉去东大营,那里屯田兵正缺衣裳穿。”

衣食住行,四个字。

食,住,行,华十二这里都可以为百姓服务妥帖,只一个‘衣’字,难以找出解决办法来,他虽然得了棉花种子,奈何此时已经过了棉花的播种季节,只能等待来年。

而此时,布帛作为货币的属性还未彻底退化,百姓皆以布帛为钱财而藏纳,所以一时难见贩卖布帛之商人。

当今天下制衣材料,一者丝,一者麻。丝是贵人穿,麻是穷人缠。

这两样,华十二都不要。

他本来打算今年里多方买来一些丝麻之物,再用囊中奇异事物,叫百姓撑过秋冬,来年直接上马棉布工艺。

可是现在,就有了另一样选择——【穿越之光】,他要通过这光寻到一个靠谱的现代世界,然后买来布料,叫百姓舒舒服服的过去这个冬天。

……

快餐车旁,一个大鼻子青年眼中闪出不可置信的光彩:“大卫,快看!——”

“看什么啊。”

大卫从眼下食材上抬头,只看到一个中国青年正站在快餐车前面,于是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看什么啊?”

托马士就说了:“你反应太慢了,活该看不到。”

“去你的吧!”

大卫重新埋首制作食物。

托马士却有些慌张:“他怎么朝我们这里来了?”

“谁啊?”大卫不抬头问道。

他现在认为自己还抬头去看的话,一定会被这个名叫托马士的损友取笑,他甚至以为,刚才就是托马士在跟他开玩笑。

“你们是中国人?”

耳边突然传来说中文的声音,不由得大卫不抬头,正奇怪为什么托马士不说话的他先回道:“当然是啦,托马士,客人来了,还不赶快照顾客人兼老乡。”

托马士愣愣傻傻,一双眼直盯着来客。

听到他们对这重身份的认同,华十二才笑了出来,“我似乎认得你们,你们两个的功夫不错。”

“是嘛?”大卫笑道,但不想与客人多交谈,这不是他的活,他的口齿没有损友灵活。

“托马士!”他拉高了声音,“你是怎么回事?”

“嗯?!”

托马士终于做出了反应,“大卫!现在不是照顾客人的时候。”

“现在怎么不是?”

这一句是华十二问的。

托马士把头甩了甩,问:“你能吃我们的食物?”他可能是把华十二当成外星人了吧,毕竟华十二从光里走出,已经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

好像已经有人报警,所以看出这个世界不是他想要的世界后,华十二不能久留。

“给我一个汉堡,一个可乐吧,我已经好久没吃这些个快餐了。”

“好,汉堡加可乐,很快就好。”

“我明白了,你一定是一个魔术师,对不对?”

当今的八十年代,正是魔术风靡全球的时代,大卫的神奇魔术,令全球观众都为之痴迷,做为这个时代的两个‘平凡’小子,托马士自然也喜欢过魔术。

华十二轻笑道:“你可以这样看。不过我好像精通一种预知未来的魔术,要不要我为你们两个预知一下未来?”

托马士轻松下来:“好啊,老乡,算命算到西班牙来了。既然是老乡,但就捧一捧你的场,给我们两个算一算。”

两个人的中文说得都出乎意料的不错。

“呵呵,你们两个未来会遇到一个女人,是一个小偷,但她会成为你们两个的红颜知己!”

华十二果真装神弄鬼的掐指,然后说道。

托马士听他说的话,自己倒先乐了:“我可不会跟贼做朋友。”

大卫却插嘴问了一句:“这个女贼漂不漂亮?”

“漂亮,当然漂亮。”

大卫瞟了一眼托马士,说道:“这可就未必不能成为朋友了。”两人之中,大卫虽然更花痴,但托马士作为青年男士,其实也不遑多让。

两只舔狗,争番舔女人。

“老乡,你的汉堡加可乐好了,请用餐。”

大卫把餐盘放在华十二面前。

托马士生起兴趣:“老乡,你也是从香港来到西班牙的?”

“不是,我从河南来。”

“河南?是内地吧,现在内地怎么样了?”

华十二想了一下,回答道:“应该还算不错,反正是人人做起生意,都去赚钱去了,等到将来香港回归了,你们可以自己回内地去看。”

“西班牙的生意更好做,回香港是不用回了,不过内地是要去看一下的。”

托马士如此说道。

“……”

汉堡可乐吃完喝尽,华十二一抹嘴巴:“谢谢你们的服务。”

“不用客气,都是老乡来的嘛。”

在异国,同一个国家出来的,自然就是老乡了。

华十二没问多少钱,拿出了一条小黄鱼也似的金条来,这是他为将来的跨界贸易备好的货币,有大金条,小金条两种,也造了各式各样的金元宝,放在戒指里,以备万全。

“这是餐费加小费,你们两个收好。”

“不是吧,老乡,这也太贵重了……”托马士眼中充满渴望,但还是降服了贪欲。

“我也没别的钱了,就一条小黄鱼吧,有缘再见。”

【穿越之光】从他臂中忽然飞出,落在地上,化作一道门,华十二走了进去。

“再见!”

托马士看到华十二身影消失,连忙用两只手把小黄鱼拿在手中,“真的假的?内地老乡这么阔气?”用指甲一掐,他的力气大,果然就在金条上压出一道痕迹来。

“真的是真的!发大财了,大卫,我们今天发大财了!”

托马士欣喜若狂,他们背井离乡,来此异国,不就是为了赚钱,不然谁愿意离开故土,当然,听托马士话头,他们在香港可能也受过挫折,过活不下去了可能。

大卫却愣愣的,“你看到咱们这位老乡是怎么走得了吗?”

“嗨呀!

刚才叫你看你不去看,我都已经看过一道了,咱们这位老乡是魔术师啦,没想到现在的魔术这么能赚钱!依我看呐,咱们不做快餐,去学魔术吧!”

“是你能学会,还是我能学会,送你的餐吧,托马士!”

大卫释然,原来是魔术师啊,这样的话,变出一道光来,也能理解,毕竟当初另一个大卫把女神像都给变没了。

……

“已经是第十个世界了,虽然见到了当年喜欢的功夫明星,但又不能当饭吃,也不能当衣穿啊。”

【穿越之光】再度进入冷却期,华十二把它收入臂中,吐槽道。

目前穿越的十个世界,第一个,来到美国;第二个,一片汪洋;第三个,是外星球,这个世界是最险;第四个……刚刚的第十个,则是西班牙。

在这之前,他还从未察觉到,原来世界里的文艺作品已经如此之多了。

陈国王宫。

“大汉要亡!”

已经数日过去,但刘宠还是不能消化这几个字,他发泄般的把靶子射成了一窝蜂,但他却不能不信,毕竟,先生是真有神通。

世间有许多无有真本事的神棍说的言语都能广被人们信任,而真有神通的先生说的话他们又怎能不信。

“大王,我等已经查明,那所谓曹操,是谯县人,就在我国东,相邻苦县,乃在沛国。”

‘沛国!’

如此名称叫刘宠眼睛一睁,哪个宗室不知先高祖刘邦是沛县人,,一者沛县,一者沛国,二者共用沛字,又先高祖刘邦有名爵为‘沛公’,其一生逐鹿,都与沛字相关。

“好个曹贼!敢窃我刘家天子气!”

他怒骂出声,以为必然是如此。

好一个先生,轻飘飘把天机吐出,却叫‘曹贼’之名早诞生一二十年。

“恨不能提弩把曹氏一家诛绝!”刘宠怒极,把弩掷在地上,“尔等与寡人出策,寡人要断了曹氏的运数,如能把他一家尽皆都杀了,寡人更有封赏!”

这一群人,为首者又是张琦,他道:

“大王,请听臣一言。先生言曰:汉失其鹿,乃是天数注定,不能更改了。大王千万不能违逆天数,得罪天子尚有命在,得罪天数,我恐大王尸骨无存啊,大王!”

“好一个忠臣!”

刘宠目眦欲裂,“你给寡人滚出王宫!”

“便是滚,臣也要说!

大王,您就算诛尽曹氏一家又如何!岂不闻先生言语,分汉者,有三家,魏蜀吴也,要重演三家分晋之故事。诛除曹氏一家,只能成全另两贼子叛徒。

我以为,大王当听先生言语,不要妄动,以待后时。”

“滚!滚!都给寡人滚出王宫!”

刘宠不能接受这番明言,暴怒着把一众门客伙伴都撵了出去,自己一人颓坐王宫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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