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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灵的尸体,虽然已经没了神性,但终究是宝物。

秦染毕竟只是个吊车尾,自然舍不得这样的宝物。

可在异世界的话,秦染又想不到自己可以做些什么,因此只能拿回去了。

“现实世界的冰箱,应该可以保鲜了。”

“虽然冷冻过后的超凡血肉,可能会流逝某种营养或者能量,但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了。”

“等以后学会炼制药剂的手段,这具神灵的尸体就有用了。”

秦染的想法很简单。

自己不可能让信徒去吃神灵的尸体,哪怕这神灵只是一条巨大的蟒蛇。

那样会动摇神灵至高无上的形象。

可这么好的东西要是不用就太浪费了。

思来想去,秦染只能留着以后用了。

等自己掌握了类似炼药的手段,完全可以将巨蟒的尸体提炼。

到时候既不会影响敬畏心,信徒也能得到神灵的恩赐,这简直就是双赢好吗?

“不过在回去之前,还有一件重要的事。”

秦染忽然抬头,朝着部落方向看去,目光悠远无比。

“邪神已经在太阳的光辉下陨落。”

“我虔诚的信徒们,被邪神支配的同胞,还需要你们的救赎。”

“我会为你们赐下日行万里的神器。”

神谕顺着冥冥中的信仰线,从秦染所在的地方,直接降临到遥远的部落里。

神谕的内容很简单。

虽然被秦染包装的不错,但简单理解下来,就是你们赶紧过来收编。

从陨落的旧神那里掠夺信徒,这不应该是神灵亲自要做的事。

将邪恶的反派打败,然后接受众人的膜拜,那是超级英雄的事。

作为高高在上的神灵,秦染应该保持自己的神秘。

神不可轻见。

让自己的信徒代为远征,无疑是最好的办法了。

远征其他部落的过程,不仅可以提高信徒的荣誉感,还能起到传播信仰的作用。

在这片原始蛮荒的森林里,最简单粗暴的法则就是弱肉强食。

而当秦染的信徒,以一种强大的姿态来征服的时候,就是展现信仰优越性的时候。

对于这些野蛮落后的人类来说,传道有时候就可以理解为装逼。

光华如水的编织袋衣服。

晶莹如玉的大米饭。

还有神灵赐下的战车。

信太阳神能这么牛逼吗?

那我也信!

信仰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

它可以神恩似海的恩赐,也可以是口口相传的传销。

别的不说,就说曾经的黄巾军吧。

天宝将军真能撒豆成兵?

还不是口口相传之下的传销?

可就是这样的传销,在那个民智未开的时代,直接覆灭了大汉帝国。

传教士和苦行僧的意义,有时候其实就是这样的。

通过他们身为人的行为,去引导同类信仰神灵。

而神灵本身…只有最绝望的时候,才会以救世主的姿态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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