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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凤城距离落枫山约一百多里地,由于此行不想大张旗鼓,所以郑青衣放弃了骑角马出行的念头。

太拉风了。

最后也就普通马车。

一路颠簸,颠得郑青衣在车厢里坐也不是,躺也不是,估摸着还有不到十里的路程,索性不坐车了,下马步行。当到得落枫山脚之时,已然近午。

炎凰地处神州之南,秋日甚是毒辣,不过,落枫山那漫山枫红倒是让郑青衣眸子微眯。

“没想到这落枫山居然这么景致!那陈大天倒是会找地方。”

两人循山而上,郑青衣可不像城里那些大家闺秀那么精贵,爬几步山就得香汗淋漓,气喘吁吁,这些年东奔西走的,身子骨锻炼得结实,那身材就越显曼妙。

当然,落枫山本也就不高,到得半山腰,绕着漫山落枫转了半晌,远远地从一片林间碎石空地中露出简陋小屋一角。

郑有福指着那座小屋道:“大小姐,就是那座小屋了。不过……他没在家。”

实在是陈小天那一身鬼气太过惹眼,于郑有福这种修行到了一定程度的人来说,就是暗夜中的明灯,大老远地他就散出感知,结果,那座小屋内空空如也。

至于陈小天跑哪去了?

当然是弥补一下昨天夜里浪费的时间啊!

谁说只有夜晚能出来逛的,我陈小天大白天的一样能出来逛,只要撑上一把伞就成!虽说男人……啊不,身为男鬼在艳阳天里撑着一把伞多少有些不合时宜,但……鬼又何时在乎过脸面?

人都没了,还要脸干嘛?能当得几缕少阳气么?

而且,随着少阳气渐渐增多,他发现一项鬼本身就拥有的能力在大白天的也能勉强用出了。

那就是附物。

鬼身在没有拟形之时,实际上可以看作无形无质的一团阴气,既然是气,自然能大能小,可以缩为小小的一团附在曾经接触过的某件事物上,比如陈小天撑着的伞。

事有不偕,只要不是遇到像郑有福这种等级的修行中人,陈小天完全可以用这些诡异的手段再加上少阳气的遮蔽,躲到连鬼都找不着的程度。

否则,神出鬼没这词是怎么来的?不就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其实鬼拥有的能力,从某方面来说与神灵没什么差别。

此时,陈小天正兴致勃勃地站在墙里观察着一户穷苦人家。

他可能也想不到,在自己不请自来进他人房子随意窥视别人生活之时,自家的老窝,也迎来了两名不速之客。

郑青衣一开始还很规矩地在距离房子大约两丈远的地方安静地等着主人归家,大约一刻钟后,就忍不住跑到那口小水洼旁观察这那口小得可怜的泉眼,当发现这居然是一口温泉时,忍不住啧啧称奇。然后,她就看到了房门两边串在竹枝断截上的两张字。

她先是下意识评论了一下字。

相当普通,就学塾里蒙学童生都能写得出来的字。

嗯……毕竟是妖界来的,能识字写字就已经属实难得了,不能期望太多。

当看清字的内容时,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她喃喃低语着重复了两声,声音越来越大,又仔细想了半晌,发现自已认知中并不存在这句话,不禁花容失色:“这句话……是他写出来的?怎么可能?”

容不得她失色,短短一句话,竟然直指商之一道的通天正道!

这在过去,她是想都没想过的正道!

仅此一句,她就已经对郑家未来该如何走有了一个模糊的念头。

要知道,对于家族未来该如何走,在这之前,她是一片迷茫!甚至根本看不到半点光亮!这句话就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照亮了一条通天大道!

宝才!我郑青衣捡到鬼了!

呸呸呸……

她抬脚就往屋里迈……

“这个……大小姐,未经允许,擅入人家……这不好吧?”

“你懂什么!这叫刺探情报,一个人的喜好总会在生活中留下痕迹,趁着他还没回来,还不赶紧抓住机会,更待何时!”

郑青衣理直气壮地推开门,然后转头看着郑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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