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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对林子轩是又爱又恨。林子轩给中国电影找到了出路,但没有给其他电影公司留下出路。其他电影公司只能跟在明星电影公司后面。
没有人喜欢跟风,但又不得不跟风。
所以。看到林子轩出事他们不仅乐见其成,还要煽风点火。
他们自然知道这样无法毁掉林子轩的名声,就连孟晓冬的名声也很难影响,但总能给这两人找些麻烦,或许就会影响到《射雕英雄传》这部电影。
那些把黄蓉视作梦中情人的观众看到这类新闻,可能就此不喜欢孟晓冬了。
然而,没有人想到这是林子轩自编自导的一桩绯闻。
当然,他遇到了不小的麻烦,主要来自家庭和冯敬尧。
林伯清和他谈了一次,就算是假的,也是胡闹,太不庄重,老一辈人把名声看的尤为重要,不希望家里闹出丑闻。
林子轩觉得自己还是没有完全融入这个时代。
他毕竟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做事经常使用后世的思维,下意识的认为绯闻没什么大不了,后世的网络上哪一天没有几件绯闻,为了上头条明星们挖空心思的娱乐大众。
但在老一辈人眼中就是影响到家族门风的事情。
所以,林子轩准备给这次绯闻降降温,他把最早刊载这个消息的报纸和大肆编排绯闻的报纸都告上了法庭。
所有人都没想到,林子轩真的使用了法律手段,这不科学。
以往这类新闻,当事人都是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毕竟这不是什么好事,等过一阵读者没有了兴趣,也就结束了。
林子轩的做法无yí是火上浇油,让这件事持续升温。
此刻不少人才想起林子轩可是到美国打过官司的,虽然官司没赢,但给自己恢复了名誉,这人从西洋留学回来,有着西方的法律观念。
上海的租界其实和西方社会没什么区别,一切都按照西方法律进行。
林子轩在报纸上言辞激烈的抨击了这种恶yì诽谤中伤他人名誉的行为,认为正是国人的忍气吞声才助长了这种歪风邪气。
社会需要良好风气,需要正面能量,我们不能姑息养奸,仍由这种小报生存下去。
民国是个法制社会,要依法治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我们不仅要知法和懂法,还要拿起法律的武qì,维护自身的权益。
他的这份声明得到了上海法学家的一致支持,特别是上海大学的教务长何时桢。
何时桢不仅是美国密歇根大学的法学博士,还是第三届国际律师协会的中国代表,可以说是上海法学界的代表人物。
他对林子轩提出的“依法治国”理念极为赞赏,在报纸上支持林子轩的诉讼。
于是,新闻媒体的风向一下子从林子轩和孟晓冬的绯闻转到了法律方面。
不少法学家发文探讨这个问题,因为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
小报的报道到底是属于新闻自由还是恶yì诽谤?如何界定其中的区别?如何辨别小报报道的真实性?
通过这件事,林子轩给人的印象又有不同,总觉得这人不走寻常路,不能以常理看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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