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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陈公哲精通摄影技术,拍摄了初期精武体育会书藉的照片,并与程子培拍摄了精武体育会的电影记录片五卷。
想要拍摄霍元甲的电影,陈公哲无疑是最好的说服人选。
至少他懂得这个行业。
陈公哲三十岁出头,正值壮年,他是复旦大学毕业,接受西方教育,并不古板。
在一番寒暄之后,林子轩表明来意,并递上剧本,特别申明电影上映后所得利润全部捐给精武体育会。
他的意思很明显,我拍这部电影只是为了宣扬霍师傅的侠义精神,不是为了赚钱。
一下子,就把自己放在了道德制高点上。
为了霍师傅我都这么做了,你们还不准许我拍摄么?
他不是不想赚钱,不过若是能因此得到精武体育会的好感,比赚钱更有意义,精武体育会在上海本地政商两界都有极大的影响力。
而且还能借助这部电影打响明星电影公司的招牌。
相比较而言,那点利益又算得了什么。
陈公哲不置可否,先看起了剧本。
他同样是商业世家出身,看得出林子轩的打算,却没有点破。
说起来,精武体育会一直都缺少资金,他们自己也可以拍摄霍元甲的电影,不过他们不愿意背负用霍元甲敛财的骂名,才没有去做,甚至提都不会提。
如果是外人来拍摄的话……
陈公哲匆匆浏览了剧本,都是称赞霍师傅侠义行为的事迹,没有一点抹黑。
这倒是个不错的选择,当然还是要和其他人商量一下。
他认可了这个剧本,不过针对霍元甲的事迹提出了几点不实之处。
1901年,霍元甲在天津和俄国大力士比武的传闻是不实的。
当时可能有所谓的俄国大力士,但应该只是跑江湖卖艺的,两人也没有交手。
1909年,霍元甲在上海和英国大力士的比武,英国人认为搏击时只能用手,不能用脚,而霍元甲不同意,最终两人商定使用摔跤进行比赛。
两人约定在张园比武,时间到了,英国大力士没有来,比武取消。
至于和日本武馆的比武,其实只是切磋而已,并不是踢馆,霍元甲不小心打断了日本人的手臂。
还有最后霍元甲的死因,没有证据是日本人下的毒手。
精武体育会内部对此的意见也不统一。
1919年,精武体育会创办十周年,陈铁生编写的《精武本纪》中认为霍元甲是被日本医生用一种“慢性烂肺药”毒害的。
不过陈公哲对此的解释则不同。
“霍先生原患有咯血病,自寓所深居时,时发时愈。日人有卖仁丹药物者,时到旅邸,出药示霍,谓之可愈咯血而治肺病。霍先生信之,购服之后,病转加剧。”
也就是说,霍元甲原本就有病,无法判断到底是不是死在日本人手里。
林子轩和郑证秋对视了一眼,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电影还怎么拍啊!
几次比武都没有打成,说好的功夫片呢,说好的热血和励志呢,真相不忍直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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