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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一只开屏的孔雀,甚至还提及林子轩以往在纽约玩乐的劣迹。
林子轩不好说什么,不过心里有些不舒服,这位室友有点小骄傲了。
也难怪,徐至摩家世不凡,在上学的时候就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还是文坛领袖梁企超的入门弟子,有骄傲的资本,此时还不太成熟,在心爱的女人面前展示自己可以理解。
可你不该拿我做比较啊!
林子轩决定压一压徐至摩的傲气,最好的办法就是当面打脸。
他提议到伦敦周边的剑桥郡游览,想进入剑桥大学看看。
剑桥又翻译做康桥,城内有一条剑河,河上有许多桥梁。
牛津大学被称为“大学中有城市”,剑桥大学则是“城市中有大学”,在剑桥城里有众多的剧院和美术馆,充满了浓重的文艺气息。
深秋时节,三人在城内边走边聊,徐至摩依旧在高谈阔论,林子轩则微笑不语。
这几天他也看出来了,林徽茵对徐至摩的才学的确很欣赏,或者说是迷恋,这其中或许有徐至摩对她殷勤备至的因素。
这女人很聪明,喜欢男人对她献殷勤,这或许是大多数女人都有的虚荣心。
在下午即将离开剑桥的时候,林子轩站在桥上,拿出自己早就准备好的钢笔和稿纸,看着天边的斜阳,一副故作深沉的模样。
然后,他开始书写。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没错,正是那首徐至摩后来写的《再别康桥》。
有什么用他自己的诗来打脸还过瘾的事情呢,这首诗可以说是徐至摩的代表作,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
不过从今日起就是林子轩的大作了,他还把标题改为了《再见,康桥》。
在他写诗的时候,林徽茵和徐至摩都在旁边看着,他们刚开始还不知道林子轩在做什么,看了一会才发现是在现场作诗。
林徽茵低声念着,诗歌优美的旋律在她脑海里回荡。
作为名门闺秀,她读书不少,见识不凡,觉得这真是一首极为优美的诗作。
徐至摩心中颇为不解,他和林子轩住在一栋公寓内两年时间,只知道林子轩好玩乐,却不知道林子轩还有作诗的爱好。
而且还是这么美妙的诗句,这不科学啊。
“多谢林小姐这几日相伴同游,这首诗偶感而作,就送给你留作纪念吧。”林子轩把稿子递给了林徽茵,淡然道。
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极为淡定,心里却早已乐开了花。
隐忍了几天,终于舒畅了。
林徽茵对这诗很是喜欢,文艺女青年嘛,就喜欢这种抒情的调子,还是特意送给她的,自然格外欢喜。
徐至摩则面色不豫,想着是不是夜里也写首诗送给林徽茵,可思来想去,却发现很难超越这首《再见,康桥》,不由得犯难起来。
林子轩打脸成功,收拾行李,离开伦敦,去往法国,继续游历。
一个月后,他从法国乘船返回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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