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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驷心头掠过一抹冷意,说实话他十分不愿意和历史伟人为敌,那样会被人唾骂。

这是个英才辈出的时代!但嬴驷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屠戮那些不知死活的敌人。

公孙衍离开秦国之后,游走诸国,宣扬自己的合纵思想,到头来竟来了个五国攻秦。

可杀了犀首,就能避免这种事?

显然不太可能!犀首成名已久,列国扬名,若是死在秦国,暴秦的名号就是想甩都甩不掉。

到时秦国寒了天下世子的心,又怎么会知道会不会以为公孙衍复仇“君上,暗下杀手,非君子所为,可若是不杀公孙先生”嬴驷摇了摇头:“不,寡人不杀他,寡人放他离开,这是个机会,让公孙衍身败名裂的机会。”

看来君上心中早有打算。

这样一想,赢疾的心中便是舒坦多了。

“犀首何时离开?”

“明日启程!”

“本来寡人该去送送他的,毕竟是寡人的偶像”赢疾摸着脑袋:“君上,这‘偶像’为何意?”

“没什么没什么,我随口瞎说的,公孙先生要走便走吧,通知下去,任何人不得加以阻拦。”

“是!”

嬴驷又计算了一下时间,似乎张仪快要来了。

“炊饼喽,炊饼!”

“来看看喽,臭豆腐,十里飘香的臭豆腐!”

“酒水,酒水!”

熙熙攘攘的咸阳城街市,穿着粗布麻衣的秦国百姓正在采购着自己需要的东西。

说来也奇怪,秦国人有点没心没肺。

不管外面如何生灵涂炭,可是这咸阳城,就像是与世隔绝一般,百姓该过日子还是过日子,似乎一点不受影响。

不过毕竟是战国,街头上很少看到油光水嫩的家伙,各个面黄肌瘦。

就连那未出阁的黄花闺女,也是一脸黑乎乎的。

公孙衍牵着马,走在咸阳城街头,感慨万千。

曾几何时,咸阳城还不曾有这样的盛景,可商鞅变法短短几年,便天翻地覆。

商鞅是魏国人,自己也是魏国人。

天下名士,无不以在魏国求学几年为傲,可为什么大把大把的人才,流入了秦国?

这穷乡僻壤的西隅之地,又如何留得住人?

在秦国居住的这段日子,公孙衍深入了解了秦人的生活,以及他们的秉性。

秦人好客,秦人热心肠!就好比当时秦王诚心邀请自己入秦,也是以学生的姿态,可是魏王便不然,高高在上,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到头来怎样?

魏国辉煌不在,一日不如一日!“唉!”

公孙衍长吁短叹。

魏王昏庸,他又何尝不想为自己的母国效力,昨日与魏嗣交谈,察觉此人心思缜密,或可魏王。

回到魏国之后,他一定想进办法,劝诫魏王改立公子嗣为太子!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什么忠心耿耿,能有命重要?

一个昏聩的主子,会让一个国家都跟着遭殃。

百感交集的公孙衍出了咸阳城城门,一身黑衣干脆利落的翻身上马。

若是明眼人,便可察觉他的武功底子十分夯实。

催马前行,脚步很急促,却见一辆马马车驶入咸阳城,车上坐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人,有些书生的儒酸臭气。

两人相视一笑,拱手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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