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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英红赶忙道:“没有啦,小老板,你不要曲解我的意思,我为我是个彝族姑娘而感到骄傲,只是,只是……”

郁闷的皱了皱眉头,列英红摸了摸自己的小臂,苦笑着自嘲:“我不中意我这越来越黑的肤质,现在美白产品都压不住了,唉……估计再长长,我就成黑人了。”

杜星河笑道:“黑点不好吗?多健康啊。”

列英红憋着嘴对杜星河杜星河道:“我不需要健康,我要漂亮!我可是个歌手啊!小老板,你不会不记得我是个歌手了吧?”

被列英红可怜巴巴的样子给逗笑了,杜星河道:“我当然记得了。我觉得你黑点和当歌手没什么矛盾啊。”

“怎么没矛盾?我又不是男的。”列英红之所以说她不是男的,话意是指箭靶的少数民族歌王巴特利,那家伙肤色很黑,她继续道:“女生黑,太难看了,虽然我本来也不那么好看,但黑了,就更难看了!”

列英红越来越郁闷,咬着包子问杜星河:“你见过哪个当红女歌手,肤色是焦黑的?”

杜星河在脑海里过一遍这个位面的当红女歌手,还真没有哪个肤色太深,这边的流行歌手,包括整个华语娱乐圈,都还处在那种推崇肤若凝脂的美人阶段,这边娱乐圈的当红女星肤色都挺白的,就像方雅君、陈慧伦那种。正所谓一白遮三丑,这对这个位面的女人很重要。

列英红见杜星河不说话,泄气道:“你看,没有吧,唉……”

“你别叹气呀。”杜星河劝列英红:“肤色偏黑又不是没出路。之前没有,不代表之后没有。你来做第一个吃螃蟹的好了。”

“你什么意思?”列英红不解道:“你不会给我弄成包拯那样,让我去出唱片啊?用这种方法博人眼球的事我可不干,太丢人了,我非被笑话死不可。”

“你别说笑了。我没要给你弄成包拯那样,我的意思是,你原本是什么样的,就展现出什么样就可以了,没必要刻意修饰。民族音乐之所以吸引人,就是因为具备着原生态的一种品质。人也一样。你看巴特利那么火。出入公共场合,他很少穿中式正装或西装,他很爱穿高山族的服侍,他的形象一直保持着一种高山族的原生态状态,歌迷们喜欢的就是这个调调。”

列英红苦笑说:“那是巴特利,他是男的。胸肌发达,又有人鱼线,穿少数民族衣服性感,和谐,所以人们喜欢。你换个女歌手那样穿,你看市场接受不接受。”

“你怎么就那么确定不接受呢?”杜星河很不理解列英红的想法。

“因为我亲身体验过啊!我出的第一张专辑就是打着彝族姑娘的名号出的,做的全是民族音乐和现代流行音乐的结合。结果怎么着,才卖了不到1000张,这里面大多数还都是我爸的彝族兄弟买的。”

列英红进一步道:“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原因,还是音乐的原因,总之,我和少数民族风格不符,走不了这条路。而且在我内心里,我更喜欢的,也是更想唱的,是偏向于流行的音乐。我喜欢流行音乐的动感。”

杜星河会意的点点头,算是更多的了解了一些列英红在音乐方面的喜好。

其实每个做音乐的人,不管做哪方面的音乐,都需要有一点点自私心,也就是要有自己的偏好。有自己更喜欢的某个类型,这样才能把更多的热情和天赋调动出来。

就像他本人,虽然贯通中西,从西方古典乐,到现代流行乐,各种类型的音乐都有涉猎,但他最偏爱的类型是r&b,以及民谣。他在上个位面签约天娱后夭折的那张唱片就是他自己创作的一张r&b专辑。

现在听了列英红的偏好后,杜星河道:“不管你喜欢什么样的音乐,你都没必要太注重外表。音乐不是电影,歌迷们听的是声音,不是看你的长相。”

列英红和杜星河较真道:“那你不能否认,一个长得顺眼的女歌手,比一个长得不讨喜的女歌手,更容易被人接受,对吧?歌迷听歌时,还是会幻想一下女歌手的长相的。”

杜星河笑道:“你说的也对,但就我个人看来,不是冒犯你啊,我觉得你的肤色黑点,比白点更顺眼。你太白了,说真的,有很强烈的违和感,我觉得会让人有抵触情绪。如果你恢复成原本的肤色,顺其自然,那样倒让人看着顺眼了。”

列英红有点受打击,道:“你要见过我黑的样子,你就不会这么说了。你不知道,我小时候的外号是黑猴……”

听到“黑猴”,杜星河喝着的豆浆差点喷出来。

列英红被杜星河这个反应搞得更受打击了,把最后一个包子吃了,道:“我还是换套美白产品吧,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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