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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科技极大发达的时代,身体,不再是与生俱来的绑定,而可以有任何技术上能够实现的特质。
正因如此,关于人类的“审美”,可以得到空前巨大的满足。
然而一切的核心问题在于:
“美”究竟是什么。
人类的审美,在人文艺术领域,大抵已演变为某种脱离现实、不接地气的扭曲与狂妄,从旧时代的米兰时装周,到造型近似鸟窝、大裤衩与杰宝的巨大建筑,无不投射出脱离客观现实、客观规律,全凭妄想一气狂飙的丑陋。
以海因里希主义的唯物论,人类社会的任何现象,背后,必然有一定的现实原因。
脱离客观世界,脱离人类社会现实的“美”,并不存在。
一件客观事物究竟是否“美”,全凭人类的主观判断,但,这并不是说人类可以决定“美”的一切,而必须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贴合客观现实。
具体到人体,人类审视自身、观察同类时,必然会品评一番的客观存在,所谓“美”的定义首先关乎健康,这是可以想见,故,不论在什么时代,人类一概会认为肌肤光滑、体态匀称、五官对称、没有缺失的躯体,是美的。
除此之外,对男性而言,尝试判断一个异-性是否怀孕,继而是否有因自己而成孕的可能,也是很重要的判断标准。
故,不论在什么时代,人类总归会认为女性的纤细腰身,是美的代表。
但除此之外,也有一些关乎身体的“美”,毕竟是人类的既有意识迁延扩散之产物。
譬如“眼睛”,人类彼此交流的重要媒介,被形容为“心灵的窗户”,在人类审美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然而对“什么样的眼睛才是美的”,不同时代、不同群体,乃至于不同的社会环境,判断则大相径庭。
一个突出的例证,见于旧时代的北大陆,在联邦,方然很清楚主流社会对“眼睛”的偏好,乃至由此衍生的自相矛盾。
彼时的联邦社会,主流观点,认为一双大眼睛是“美”的,不仅如此,在媒体上还时常暴露出长久以来的偏见,讽刺西大陆群体的眼睛,既小且细长,侮辱性的称其为“眯眯眼”,甚至因此而爆发文化层面的冲突。
然而从客观立场出发,眼睛的大、还是小,一点也不会影响其功能,
甚而对功能的影响,还会与“美”背道而驰。
在久远过去,人类还处于冰川时代时,西大陆种群的小眼睛、后眼皮,缺乏凹陷眼窝的特质,对寒冷天气维持视力极其重要,同时代的西大陆群体中,具有大眼睛、薄眼皮(双眼皮)与凹陷眼窝的个体,很容易被严酷的气候淘汰。
而居住于尤洛浦等地的白人群体,则没有承受如此沉重的选择压力,一方面保留了适合温暖气候的眼睛特质,
同时,却也丧失了在严酷气候下生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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