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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终于再一次,与王忆忧单独坐在了一起。王忆忧穿一身色百帝国传统的贵族服,很有几分王者之气。
“后天,你就要登基了,有什么不一样的感觉?”胡忧主动的打开了话题。他发现王忆忧变得越来越深沉了。小时候的他,可不是这样的,现在的他,与那时候完全不同了。看来权力,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
短短的半年时间,王忆忧已经完全退去了稚气,沉稳得如同一个大人。很难想像,他现在才不过十岁而已。
“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王忆忧淡淡的说道。眼前这个人,就是他要立志打败的偶像。
当上色百帝国的皇子,王忆忧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胡忧的强大。短短不过半年的时间,他派来的部队,已经清除了色百帝国一切反对势力。那个林克,据说不过是不死鸟军团里排名靠后的将军而已,已经如此的了得。由此可见,他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不过就算是再强大,他也要超越他。
“你母亲好吗?”胡忧提起了王张氏。王忆忧被柳永吉认可之后,王张氏又搬进了色百帝国皇宫,从那以后,胡忧就没有再见过她了。半年多了,也不知道她过得怎么样。
“她挺好的,不时还跟我说道你。”提到王张氏,王忆忧的眼中,露出了几分暖意。
“有空多陪陪她。”胡忧看着王忆忧的眼睛道。
“我会的,胡忧叔叔。”王忆忧今天第一次叫胡忧叔叔。
胡忧笑笑,道:“明天的狩猎,都已经准备好了吗?”
狩猎是色百帝国登基之前一个非常重要的活动。
“这半年多,我一直在苦练箭法。”王忆忧看了胡忧一眼,道:“希望明天,可以和你好好的比比。”
忧爽快的答应。这半天,他到是没有机会摸过几次弓箭,不过弓箭已经容入了他的血脉之中,就像是学会了骑自行车的人一样,就算是一辈子不骑,也不会忘记那种感觉的。
离开了色百帝国皇宫,胡忧回到了客栈里。他才到金城不过半天的时间而已,是来参加王忆忧登基大典的。
这一次,没有欧阳水仙同行,上次分手之后,她回了宁南帝国,已经快有四个月没有见过她了。
“少爷,陈梦洁皇后来了,在客厅里等你有一会了。”
“嗯。”
陈梦洁这次来金城,也是参加王忆忧登基大典的。
“少帅,好久不见,你还是那么帅气。”陈梦洁看到胡忧进来打趣道。每次见到胡忧,她的心情,总是特别的放松。
“真是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胡忧抱了个拳,乐呵呵的说道。
“没事,你又不知道我在等你。”陈梦洁娇笑道。
“看来这次,又能与不少的老朋友见面了。”胡忧感慨道。又一次皇帝登基。这种场活,第一次参加时,还觉得挺有意思,多参加几次之后,就痛苦难熬了。
“看来是这样了,昨天我进城的时候,还见到吴立了呢。”
喝着茶,随意的聊着。陈梦洁这次过来,显然是有目的的。有意无意,就把话题扯到王忆忧的身上,胡忧每一次,都已四两拨千金的巧劲,把陈梦洁的话给转了回去。
不用问,陈梦洁肯定也在怀疑王忆忧的身份。
这半年多来,各国的情报人员,都在查王忆忧的身事。他们显然对这个突然出现的色百皇子,充满了好奇之心。还好,郑府挖出髂骨的事,只有几个人知道而已,不然单单这个事,怕就要弄出不少的风雨。
情报是查不到的,胡忧早在决定带王忆忧来色百之时,就已经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部署。这天风大陆没有手机,也没有互联网,就算是认识王忆忧的人,也不见得这辈子还有机会能见到他。在胡忧的刻意之下,怎么可以那么容易让关于王忆忧的消息泄露出去。
在狩猎大会上,胡忧确实见到了不少的老朋友。池河帝国的吴立,苍梧帝国的梁小意都来了。林玉帝国的代表,换了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据说是林一统的皇叔,叫林敏,胡忧对他到是没有什么太多的了解。
让胡忧有些失望的是欧阳水仙这次没有来,不过宁南帝国派来的人,到是让胡忧挺意外,居然是双儿。
当年的小乞丐,现在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胡忧认了好一会,才认出她来。
又是半年过去,柳永吉的精神比以前更差了。胡忧曾经私下问过给柳永吉看病的华老,以华老的说法,怕也就是这十天半个月的事了。
这半年来,各国已经从异族人的破坏之中,恢复了过来,不过天风大陆非担没有因此而变得平静,反而更加的暗潮汹涌。
胡忧一到狩猎大会现场,就发现了这里的气氛不太对。按说,色百人为了庆本国新帝登基所弄的狩猎大会,与他国的人,没有太大的关系。虽然他国人,也被邀请参加,却也不过是玩玩而已。而这一次,胡忧可以很明显的看出了其中的火药味,似乎人人都有志在必得的决心。
看来不少人,已经把这一次的狩猎大会,看成了与他国人较量的机会。半年多没有打仗,不少人手痒了。
黄水河东周岸,是一个狩猎的好地方。胡忧到天风大陆这几年,也参加过几次狩猎,却都没有这一次的如此盛大。
天上有飞鹰,地下有猎狗,第一队的参赛队伍,都把看家的本领拿了出来。胡忧远远的看了王忆忧,心里微微有些为他担心。要知道,色百人一直以狩猎大会的成绩,要为对新君能力的一个判断。以前,其他国的人,都会给是色百人这个面子,有意的放水让色百人的新君赢得比赛。这一次看样子,王忆忧不会有这样的待遇了。
胡忧到是想帮他一把,不过这个是不可以帮的。一但消息传出去,对王忆忧的名声损失会很大,帮他反而会害了他。
微微偏过目光,胡忧的视线,从王忆忧的身上,转到柳永吉的身上。他应该已经早就料到会有这样的可能性发生,为王忆忧那一队,配备了最好的猎手吧。
“不知道丫丫会不会喜欢打猎。”胡忧突然想起了女儿丫丫。丫丫现在自己三岁了,这一次胡忧离开浪天之时,丫丫非常的不情愿。哄了好久,才把她哄好。这丫头的腻人功夫,随着年纪增大而增加,有时候胡忧还真拿她没有办法。
“少帅,快要开始了。”哲别把弓交给胡忧。色百狩猎大会的规矩,十人一组,弓一把,箭十支,为期三天,最后以打到猎物的多少来定胜负。
胜着当然是有奖品的,不过那些奖品,从来没有人放在心上。这里的人,谁敢不缺那点东西。
“你来吧。”胡忧没有接弓。大会只给一把弓,意味着十个人里,只有一个是主攻手,其他的人,怎么干就得看他们自己的分工了。
哲别眼中一亮,连连点头。弓箭一搬给队中箭法最好的人拿,胡忧让哲别拿,那是对她的一种认可。
胡忧到没有想到,地哲别会想那么多。早在当年与哲别比箭射铜钱的时候,胡忧就已经知道,哲别的箭法相当好。让哲别来拿弓箭,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当然了,胡忧的真正目的,是想以自己的做法,给王忆忧提一个醒。隐晦的告诉他,有时候只要合理运用好自己的手下就行,不需要事事亲力亲为的。
柳永吉亲自敲响了大鼓,狩猎开始了。这次不但七大强国都有派人参加狩猎,还有不少的小国,也都派来了人。一共组成了二十支队伍,其中最引人注意的,自然是王忆忧那一队,接下来就要属胡忧这一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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